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规出台。据悉,这是我市自1998年以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一次最大的变革。
新规涉及个人账户规模调整、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等方面。 新规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继续巩固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完善基金调剂制度,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
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为重点,扩大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逐步将全市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雇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
逐步做实个人账户。从2006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进行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工作,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由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转变。
加强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与监管。
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将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基数高低、退休时间早晚直接挂钩,调动职工参保的积极性。
建立养老金的正常增长机制。
适时调整基本养老金,完善调整机制和办法,让广大退休人员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在全市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统一缴费比例,完善市级调剂金上解下拨机制,增强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
积极发展企业年金。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提高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障水平。
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
为了让读者更详细地了解新规的具体内容,本报明起特邀请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解读新规热点。(得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