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晚报》报道前天,昆明市北市区金星立交桥下出现一条广告,招聘广告上写着“因本公司娱乐部需要,招聘10名‘职业挨揍人’,条件是昆明以外户口,身材高大结实,薪酬5分钟200元人民币”。
记者按照招聘广告上的电话,以应聘人的身份暗访了这家招聘“职业挨揍人”的公司,该公司负责人称?押我们要招聘的“职业挨揍人”应是身材强壮的人,通过招聘后,我们会对员工进行一段时间的培训,包括心理上和身体上的训练,让他们的抗击打能力更强。 而且那些需要发泄的人只是用拳头打,一般不会出什么事的。记者问:万一真打出毛病来谁负责?公司负责人说?押出了小事自己负责,大事嘛,就由公司承担。公司负责人还说,这是一个新兴的行业,招聘“职业挨揍人”,主要是让那些工作压力、心理压力大或者心情不好的客户发泄。记者就这一情况咨询了专业律师,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春光表示,经营者以提供“职业挨揍人”开展经营活动,是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的严重侵犯。如果应聘者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承受打击,肯定会对身体、特别是内脏有所损害。对于这种行为应予以明令禁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