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业务员侵占公款120万获刑11年
本报讯(记者张蕾通讯员吴小军) 北京市京新龙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业务员张天爱,在短短一个月内将单位货款近120万元据为己有后携款潜逃。今天上午记者获悉,张天爱因职务侵占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04年5月间,张天爱到京新龙医药销售公司担任销售部业务员。2004年8月至2004年9月间,张天爱利用职务便利,在短短一个月内,先后8次将从客户那里收取的单位货款近120万元据为己有。另有两笔货款因支票上有涂改等原因未被她划走。之后张天爱携款潜逃,并化名为“黄金明”在河北省三河市隐姓埋名。
张天爱被单位举报后,公安机关于2005年10月21日将其抓获归案。
(责任编辑: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