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昨日,记者从贵阳市人口和计生局获悉,该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流动人口中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在市、县、乡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就诊时一律免收挂号费。
该意见规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在落实贵阳市地方政策规定的利益导向相关待遇时,对持IC卡居住证居住5年以上、户籍已转入贵阳市的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等对待。
教育部门在帮助在筑工作或居住的非户籍所在地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时,应优先安排计生户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对在筑工作或居住的非户籍所在地的贫困家庭子女免收寄读费,酌情减免书杂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流动人口提供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就业岗位等时,应优先安排计生户。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交通部门在办理《营运证》、卫生部门在办理《健康证明》等收取相关费用时,对流动人口中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应依法实行减免。
卫生部门对流动人口中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在市、县、乡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就诊时一律免收挂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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