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开庭距离陈炳锡案第一次开庭审理已经超过一年半时间
据新华社电
被称为“冰毒大王”的陈炳锡4日上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出庭受审,公诉机关在广东公安机关对该案进行补充侦查后变更了起诉书,陈炳锡被指控制贩的冰毒数量由最初的12.36吨增至18.06吨。
此次开庭距离陈炳锡案第一次开庭审理已经超过一年半时间。根据广州市检察院4日提出的指控,除了首次开庭时指控的12.36吨冰毒外,还查明另有4.7吨冰毒被陈炳锡指使他人卖掉,获取的利益由陈炳锡和另一名大毒枭刘招华对半分成。同时在一份补充起诉书中,检察机关还指控陈炳锡与刘招华在普宁生产冰毒1000公斤。由于变更的起诉内容只涉及陈炳锡夫妇,4日上午,仅有陈炳锡和他的妻子陈宝玉出庭受审,陈炳锡案涉案的众多被告人没有再次出庭。
年近五十岁的陈炳锡是广东省普宁市人,上世纪80年代初期,陈炳锡开始经商,后来逐步走上制贩毒品的道路。1998年10月至1999年10月间,陈炳锡与刘招华一起在宁夏银川一间农药厂内制造了数量巨大的冰毒,而后分别运往广州和普宁进行销售。1999年11月4日,藏在广州的冰毒被警方发现,随后的11月12日,藏在普宁的冰毒也被查获。陈炳锡在案发后外逃至泰国,2003年11月4日落网后被移交回国。
去年2月5日,广州市检察院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陈炳锡被控贩卖、运输、制造毒品12.36吨,同年3月23日,案件在广州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就在这个月,潜逃多年的刘招华也在福建省落网。刘招华案稍后同样在广州中院开庭审理,由于其被控和陈炳锡共同制造的毒品数量大于之前公安机关查获的陈炳锡案中的12吨多冰毒,广东省公安厅对陈炳锡案进行了补充侦查。
据公诉机关的最新指控,1998年10月至1999年10月间,陈炳锡伙同刘招华指使罗建光等人,在宁夏银川一个农药厂房内利用苯基丙酮等原料,通过化学合成的方法制造出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18.06吨,并先后用飞机和汽车运至广州和普宁。至1999年11月4日案发时为止,陈炳锡共分给刘招华人民币3100万元。
陈炳锡的妻子陈宝玉被指控在明知陈炳锡制造毒品的情况下,仍然提供帮助,并于1999年间先后多次将1000多万元赃款从普宁带至广州,最后通过罗建光交给刘招华,用于在宁夏制造冰毒。
庭审现场
现场:只有6名亲属获准旁听据广州日报报道昨天上午,广州中院四楼戒备森严,陈炳锡和陈宝玉每人只有三名亲属被获准进法庭旁听,包括记者在内的其他旁听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辩解:只有12吨没有18吨据新快报报道在昨日的庭审中,陈炳锡表示,自己制造的毒品只有12吨左右,而没有18吨那么多。
他的妻子陈宝玉则表示自己并不知情,“什么都不知道”,“是冤枉的”。
陈炳锡的辩护律师辩称,在本案中,新补充的书证、证人证言之间互相矛盾,各个证人指认的冰毒数量都不相同,在这样的情况下,只能以最初指认冰毒数量的证人证言为准,即陈炳锡涉嫌制毒的数目应为12.36吨,而不是18.06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