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记者彭江)昨日记者获悉,我省第一部安全生产综合性地方法规《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经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明确了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目标,各级政府、安全生产部门、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投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以及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