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殷仕楠黄茜记者高冰洁)4名男女趁赶集之机以接力方式疯狂盗窃他人物品被挡获。12月4日,泸州市泸县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张伟、王蓉、魏英、代生琼拘役五个月,并各处罚金1000元。
今年9月17日上午,宜宾南溪人张伟、王蓉、魏英、代生琼从南溪县窜至泸县福集镇,张伟、王蓉、魏英进入门市,趁店主忙于经营之机,盗走店内物品,再交给门市外背背篼接应的代生琼。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伟、王蓉、魏英、代生琼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接力”方式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