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张松)“在安西镇永丰村1组,还有人在生产鞭炮。”4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新津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而在11月22日,安西镇279户烟花爆竹作坊主就全部与政府签订了生产承诺书,不再从事烟花爆竹生产。
在接到举报后,新津县公安局迅速调集安西派出所和正在安西镇巡查的民警,在安西镇镇政府的配合下前往现场开展查处工作。在现场,民警挡获了业主蔡盛军及正在从事非法生产的工人共11人,没收、销毁已封装好的0.7厘米双响大地红鞭炮120余饼。原来,蔡盛军虽已在政府承认的正规厂里从事鞭炮生产,但在4日上午9时,当他组织人员对自己拥有的原生产场地的半成品、成品进行清理时,清理出危险性较大、不宜运输的药饼500余个,便擅自组织张金玉、罗学群等人在原场地暗地进行编饼、封装。
新津县有关负责人表示,擅自进行编饼、封装等生产活动都是不允许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新津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蔡盛军和工人张金玉、罗学群等10人分别作出了治安拘留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