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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给农民工发放工资
本报海口12月5日讯(记者纪燕玲特约记者黄叶华摄影报道)今天,在海口中院和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的努力下,106名农民工拿到了被拖欠2年的37.5万元工资。“今年过年回家不愁路费了”,江苏民工顾鹏笑着把领到手的2169元钱数了一遍后,兴奋地告诉记者。
据了解,一承建商承揽一开发商位于中国城附近一花园的工程。至2005年5月间工程基本竣工,开发商仅支付工程款800万元。承建商经过结算,确定工程总造价为1131万多元,而开发商尚有317万多元未支付。承建商将开发商诉至海口琼山法院。琼山法院经过一审审理后判令开发商支付工程款317万元,利息6.98万元。但开发商不服此判决,提出上诉。打官司期间,承建商申请查封开发商的款项。
经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调查,承建商在承建海口龙昆南路中国城附近某花园项目中拖欠农民工工资共计69万余元,而拖欠的原因是开发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随后,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致函琼山法院,要求从冻结款项中先行扣下被拖欠的工资,用于解决农民工的生活困难。
眼看年关将至,农民工开始着急了。案件在海口中院二审时,海口中院、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与开发商沟通,经各方面积极协商,开发商同意先从被冻结款项中“解冻”37.5万元,以当作农民工的部分工资发放给这106名工人。
今天上午,被拖欠两年工资的106名农民工,纷纷带着相关证件来到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领取工资。
从江苏来的的农民工顾鹏激动地告诉记者,他们为了这笔钱,已经跑了很久,春节前终于领到了工钱,这次回家的路费没问题了,小孩下学期的学费也有着落了,感谢海口中院和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如果不是他们的帮忙,他们也不会这么顺利就拿到了工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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