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静涛 实习生 孟刚)今年3月份,西安市民王先生抽奖得了一台价值4800余元的摄像机,但最近,这台摄像机无法摄像,却让他陷入了烦恼,由于是获奖产品,当时商家没有提供原始发票,导致他去厂家免费维修时,遭到了拒绝,多次和提供奖品的商家联系,也没有结果。
据王先生介绍,2005年,他在蒙娜丽莎照婚纱照消费了2000多元钱,后来店里安排参加了年底抽奖活动,他幸运得了特等奖,奖品是一台价值4800多元的摄像机。今年3月份,王先生将摄像机领回,店方只给出示了购买摄像机发票的复印件。“当时,我还问了婚纱店,发票复印件可能不行,但店方却说没问题。”王先生说。
今年11月份,摄像机出了问题,无法摄像,根据发票复印件上的时间,摄像机是今年元月份买的,12月1日,他带着摄像机到厂家维修点维修,维修点没有接收,原因是必须要有发票,只有发票上的时间才能作为保修时间,发票复印件、保修卡都不行,否则就必须付费维修。
王先生说,12月2日,他到蒙娜丽莎西安旗舰店索要购物发票,对方说是等等给拿,但“直到昨日,对方都是让等等”。对此,王先生非常不解:中奖商品的购物发票到底该不该交给消费者?
对此,蒙娜丽莎西安旗舰店企划部经理周瑾表示,最近单位较忙,没有及时给王先生答复。对当时购物发票,单位已经做账,现在很难找出来。但他们会尽快解决此事。
而陕西菲尔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洪池认为,抽奖活动获得奖品,商家和王先生形成了合同关系,根据相关法规,商家必须保证奖品的完整性,也就是说,应该给消费者提供奖品的发票等凭证。据记者昨日下午了解,婚纱店已经给王先生提供了原始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