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王萌实习生李娜)为方便上班就餐,茹大爷在单位内一家餐饮公司办理餐卡,同时往卡里储存了500元现金。昨天,退休后的茹大爷到餐饮公司办理餐饮卡余额退款手续时遭拒。该公司表示,用户充卡时公司已经对这笔费用交纳了相应的税费,如果退卡要加收10%的手续费。
两年前,茹大爷所在单位被一家名为北京济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承包,为了方便就餐不少员工都在这家餐饮公司办理了可充值的宝石卡。因生病住院,茹大爷只能提前退休,但卡里还剩下281.1元的余额。12月7日,当茹大爷办理退卡手续时,却被这家餐饮公司告知,按照公司规定只能退卡,不能退钱。
北京济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称,客户在办卡时已经告知可以退卡,对于入卡也没有限制,但公司内部规定如果要退卡,只能退卡,而卡里的钱不能退。如遇特殊情况,用户可凭借单位证明办理退钱事宜。但因入卡时公司已交税,所以退钱时必须先扣除约10%的手续费,并且要经过公司批准。
北京市地税局的工作人员称,像茹大爷遇到的这种情况,餐饮公司不得以交税为由拒绝退还卡中余额。如果用户要求退钱,公司可向税务部门申请差额退税后办理退余额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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