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本报以《公交卡:违规押金为何一收5年?》为题,报道了郑州市公交总公司违规收取公交IC卡押金之事。
郑州市物价局2001年8月批准郑州市公交总公司按照30元的标准收取公交IC卡押金,至今已五年多。 郑州公交IC卡目前发卡量已突破112万张(包括约18万张不收取押金的老人免费乘车卡),公交总公司据此可能已收到2820万元的押金。仅按活期储蓄利率计算,这笔押金每年的利息就有27万余元。
郑州市公交总公司还规定6种情况不退还押金,包括卡片折弯受损明显、私自去掉卡盒、图案模糊不清等。而目前市场上的IC卡制作价格约为2元~9元,而且制作量越大越便宜。
12月4日,郑州市物价局积极回应——《公交IC卡成本将重新核算》,称公交IC卡押金收取确有不合理之处,再按照原有标准收取押金不合适;同时公交公司规定IC卡丢失后,需重新交纳押金的做法也不合理。物价局将向上级部门反映,及时做出调整。
12月7日,郑州市公交总公司总经理仍称收取30元押金“有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