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胡勇谋通讯员江君实习生张园丽)盗走死者骨灰敲诈陵园,杨某“发死人财”的计划破灭后,转而做起了“梁上君子”,前日,他因敲诈勒索(未遂)罪、盗窃罪,被洪山区法院一审判刑11年,并处罚金5000元。
38岁的杨某曾因盗窃罪和强奸罪坐牢8年,3年前刑满释放后,他总想通过赌博赢钱来改变生活,但一直“手气不好”。
2004年3月27日凌晨1时许,他带着螺丝刀等工具,来到洪山区九峰乡石门峰都市陵园,撬开3个墓盖,将墓内的3个骨灰盒盗走,藏在附近一个村子的一间旧房子内。当日上午,杨某打电话给陵园管理处,称如果不往指定账号存入5万元,他会告诉死者亲属上门找陵园的麻烦。
陵园当即报案。杨某发现陵园根本没有存钱,只好作罢,随后打电话告诉了陵园骨灰盒的藏匿地点。
敲诈没有得逞,却让杨某整日提心吊胆,他决定去偷钱,来得快些。一直到今年5月,杨某先后5次进入附近居民家中盗窃,偷得现金6.37万元,都输在了赌场上。
今年5月24日10时许,他踩点后进入江夏区一居民家中偷钱,哪知主人半路返回,将其堵在了家中,杨某这才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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