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洲廉租房谁可住 每年3月审核资格
该地4000套廉租房将助广州明年全部解决双特困户住房难
有钱不搬 租金上涨
1元/㎡·月
符合条件的双特困户按此价格租住廉租房。
3.5元/㎡·月
每年3月审核,经济条件好转、暂不能腾退的家庭,在过渡期第一年中,按此价格租住。
13.5元/㎡·月
经济条件好转、暂不能腾退的家庭,在过渡期超过一年后,按此价格租住。
本报讯(记者王卫国)在金沙洲大规模建设廉租房,主要是为了确保2007年底以前全部解决目前统计在册的5643户双特困户的住房困难问题,有关部门将在每年3月进行双特困户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租住。这是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日通报廉租房建设情况时透露的。
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介绍,在金沙洲大规模建设廉租房,主要是为了确保2007年底以前全部解决目前统计在册的5643户双特困户的住房困难问题。金沙洲廉租房提供的约4000套住房可以解决七成以上广州统计在册的双特困户住房问题。此外,双特困户也可选择租赁住房补贴方式,就近租赁房屋,就近入学,就近上班。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指出,双特困户入住廉租房后,政府将对其实行动态管理,在每年3月对双特困户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租住。
其中,经济条件转好,已不再符合租住廉租房条件的家庭,应按规定腾退廉租住房。暂时不能腾退的家庭,给予1年的过渡期,按公房成本租金标准每月3.5元/㎡交租,超过1年的按每月13.5元/㎡交租。具有一定经济条件的腾退户,可以申请购买原租赁的租赁房或购买我市其他地点的经济适用住房。
此外,根据穗府〔1999〕63号《关于减轻我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消费性开支负担的通知》,低收入家庭的部分消费性收费还将得到适当减免,包括治安联防费、卫生清洁费、污水处理费、煤气管理维护费等。
热点问答
哪些人可住廉租房?
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介绍,符合下列条件的双特困户可租住1元/㎡的廉租房:
(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
(2)市民政局核定的低保救济家庭、低收入家庭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
(3)无住房及租住私房(不含有赡养关系的借住、租住关系)的家庭(以上合称无房户),以及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