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宏颖实习生李琳)12月11日,记者从省政府了解到,辽宁省严禁任何地方和部门越权减免税收,地方政府未经审批自行出台的税收减免“土政策”,将被全面禁止。
据介绍,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个别地方和部门为了加大招商力度,向投资者承诺税收减免等优惠,而导致税款流失。
今后,地方政府要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必须上报省有关部门并获得批准方可执行,否则将被视为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