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实现了体制性、制度性的创新。25年来,厦门发扬敢闯敢试的特区精神,勇当改革开放的“排头兵”,闯出了一条整体推进、重点突破、适度超前、综合配套的改革之路。企业活力显著增强。市场主体已融入开放型经济的发展环境,更趋活跃,多种所有制经济互为依存、共同发展;国有企业活力进一步得到释放,2006年,厦门国有工业经济以仅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资产3.7%的份额,通过股份制控股形式,带动和实现的工业总产值、利税总额,分别约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22%、实现利税总额的31.1%;民营经济迅速发展,2006年实现增加值约占全市生产总值的22.8%,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约为24.5%,上缴税收约占全市各项税收收入的12%。 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市场法规进一步健全,市场中介机构日益增多,商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和劳动力(人才)、产权、技术等要素市场不断发展壮大,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国际贸易、国际认证、金融运行等通行规则日益完善,公开、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基本形成,资源的市场配置能力明显提升,市场化水平居全国前列。体制创新深入推进。创新工业集中区、商务营运中心等重大项目开发建设管理体制,市、区两级财权、事权配套改革不断深化;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全方位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行政管理体制、价格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财政体制、外贸体制、土地管理体制、城市建设管理体制和社会事业管理体制等项改革不断深化,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已经建成。
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形成了开放型的经济发展格局。25年来,厦门经济特区通过大胆走出去、引进来,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形成了经济特区、台商投资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高新技术园区等多层次、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格局。已成为境外资本的重要聚集地。到2006年,全市历年累计批准直接利用外商投资项目7418个,合同利用外资251.84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55.94亿美元,世界500强企业中已有38家在厦投资67个项目,外商投资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84.5%。已成为我国重要的外贸口岸城市。到2006年,厦门已与世界上21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贸合作关系,从1981年到2006年,累计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976.36亿美元,年均增长24.6%,其中进口817.35亿美元、年均增长33%,出口1159.01亿美元、年均增长22.1%。国际交往日益频繁。到2006年,厦门已同国外13个城市结为“友好城市”,“9·8”投洽会等交流平台越办越好,国际马拉松、世界合唱节等国际性赛事频获成功,厦门的国际知名度日益提高。
对台合作交流扎实推进,发挥了前沿平台作用。25年来,厦门认真履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历史使命,努力建设对台合作交流的前沿平台。已成为台商投资祖国大陆最早最密集的地区之一。拥有全国最多、面积最大的台商投资区,到2006年,厦门累计批准设立台资项目2560个,实际利用台资29亿美元,到资率、开业率和投资率在五个特区中均居首位。已成为两岸经贸交流最密集的地区之一。2006年,厦门对台进出口贸易额约21.5亿美元;自1997年开通与高雄试点直航以来,累计完成集装箱吞吐量300多万标箱,建成了祖国大陆规模最大、进出最便捷的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已成为台胞出入祖国大陆人数最多的口岸之一。从1994年至2006年,累计入出厦门口岸的台胞达500多万人次,自2001年开通与金门客运直航以来,累计运载旅客近170万人。已成为两岸文化交流最热络、最活跃的地区之一。是台湾同胞在祖国大陆投资、经商、就学、置业的集中区域,厦台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旅游、会展等方面的交流十分密切,每年在厦门举行的海峡两岸歌仔戏艺术节、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4·8”台交会、两岸高峰论坛等一系列重大活动,成为两岸同胞共同参与的盛大节日。
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构建了文明和谐的新型城市。25年来,厦门“三个文明”建设整体推进,城市文明水平得到全面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等,2005年以总分第一名获得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的殊荣。社会事业全面繁荣。全市拥有各类学校1108所,年末在校生50.6万人,按常住人口计算,万人拥有大专学历以上人数达1355人;拥有各类科研机构128家、研发人员近7000名、科研公共服务平台8家;拥有各类卫生机构895家,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47人,拥有床位33张,市民平均预期寿命75.73岁,文体设施日益配套完善,万人拥有公共体育设施面积2300平方米。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充分发挥特区地方立法权,先后制定了80多部法规和110多件规章,法制环境日益完善,民主政治建设基础牢固,依法行政深入推进,社会管理井然有序,政府诚信决策服务能力名列全国前列。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到2006年,全市企业人员实行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保险的覆盖面达90%以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建立了占全市国土面积11.8%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森林覆盖率达43%,人均公共绿地达13.57平方米,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饮用水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质量考核成绩名列全国重点城市前列;公共设施日益完善,生活品质全面提升,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6.18平方米,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12.45标台,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1.36平方米,荣获“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被誉为生态型城市。
厦门经济特区25年
建设的主要体会
厦门经济特区的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兴办经济特区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25年的风雨历程、25年的创业实践告诉我们: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改革开放创新、坚持做好对台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坚持两手抓两手都硬的方针、坚持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只有这样,才能走出一条符合厦门实际、又好又快建设经济特区的科学发展之路。
(一)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始终坚持正确的城市定位。城市定位是城市建设发展的总目标。正确的定位,决定着城市的命运。25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按照国务院对厦门经济特区的批复精神,紧密结合厦门实际,坚持正确的城市定位,从“东南沿海重要中心城市”、“港口及风景旅游城市”再到“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城市定位一以贯之,始终坚持城市核心定位不变,始终坚持以港立市战略,着力推进现代化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建设。20世纪80年代特区初创阶段,市委制定了“规划先行,基础设施建设先行”的方针,推出湖里1.1平方公里工业区、高崎国际机场、东渡港一期等八大基础设施项目,迅速掀起经济特区开发热潮。90年代增创新优势阶段,市委认真贯彻小平同志视察南方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以海沧开发建设为突破口,拉开了建设现代化港口风景城市的构架,不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推进海港、空港、信息港建设,构筑和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以“壮士断腕”的气概把工业从岛内迁向岛外,并同步推进岛外基础设施建设,奠定了现代化城市发展格局。近些年,市委、市政府通过调整行政区划,实施建设重点从本岛向岛外拓展的战略性大转移,进入了新一轮跨越式发展阶段,市委、市政府站在国家战略、区域经济发展的高度,全方位审视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扎实推进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坚持沿海与内地联动,实施海域整治退出养殖,努力提升城区的功能品位,切实加强区域合作和山海协作,全面拓展与内陆地区的联系和合作,厦门作为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地位更加凸显。
始终坚持正确的发展思路。实践证明,始终坚持一系列稳定正确的工作思路,一以贯之地推进工作落实,防止大起大落,是使厦门经济走上长期良性发展之路的基本保证。25年来,历届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定地贯彻国发198585号文件关于“厦门经济特区应当建设成为以工业为主兼营旅游、商业、房地产的综合性、外向型的经济特区”的要求,坚定不移地走以工业为重点的发展之路。特区创立之初就明确提出了“以工促贸,以工业发展带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战略,25年来自始至终,一以贯之。特别是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正确地分析判断形势,坚持把发展工业作为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突破口,通过工业的快速发展,壮大第三产业,提升第一产业,促进三次产业在更高层次上的协调发展。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进工业集中区载体建设,发展壮大电子、机械、化工三大支柱产业和光电、软件、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不断提升工业经济的规模和效益,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构筑海峡西岸强大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坚持以扩大辐射、强化服务为重点,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培育物流、旅游两大服务业支柱,创新发展金融、会展业、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优化调整商贸、房地产等传统服务业,努力建立适应国际惯例、与国际市场对接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坚持转变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调整农业产业布局和结构,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市化,提高农民收入。
始终坚持又好又快地发展。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基础和关键。25年来,厦门经济特区牢记小平同志“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快些更好些”的题词精神,坚持走速度、质量和效益相统一的经济发展之路,通过推行壮大中心城市、项目带动、产业集聚、发展区级经济和民营经济等一系列战略举措,保证了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没有出现大起大落。与此同时,始终致力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特区建设之初,市委、市政府就形成这样一个共识:厦门需要现代化,但要避免“现代病”,明确提出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25年来始终秉持“发展与保护并重,经济与环境双赢”的理念,不断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通过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提高单位土地的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率,加强环境保护,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走出了一条具有厦门特色的内涵型、效益型、开放型、集约化的发展路子,全市工业总产值比特区建设前增长200多倍,但整个环境质量仍基本保持原有水平。始终坚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依靠科技进步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和厦门实际,在岛内大力推进服务业发展,在岛外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把科技创新作为发展的首要推动力,以人才为第一竞争力,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以企业为主体,加大科技投入,致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大力发展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构筑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加快科技创新型城市建设。始终坚持全面协调发展。按照经济发展与社会事业进步同步、地方经济增长与人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基本方向,应用规划、投入、项目、政策等手段,做到规划先行、投入支撑、项目带动、政策支持,全面有力地统筹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与社会之间的协调发展,使厦门彰显经济发达、社会事业进步、城市环境优美、人民生活富裕的和谐发展局面。
(二)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创新
始终坚持深化改革。改革是特区发展的动力所在。25年来,历届市委、市政府和特区干部群众始终牢记小平同志和党中央对经济特区的郑重嘱托,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敢于实践、开拓创新,率先在众多方面、众多领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探索,发挥了特区“试验田”示范带动作用。坚持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在全国第一个利用外资修建机场,组建第一家地方航空公司;通过发行债券方式,建成了中国第一座跨海悬索大桥;成立了首家中外合资银行,进行了第一次国有小型商业企业拍卖试点,建立了第一家金融同业公会,成立了全国首批批准的合伙(合作)律师事务所;在全国最早取消专业化行政管理机构,最早进行利改税的试点工作,最早开放市场、取消计划供应,率先开辟了生产资料市场、产权市场、人才劳动力市场、科技市场,与国际市场对接,最早进行政企分开试点,率先实行土地有偿转让和商业用地、政府采购、医药采购等公开招投标制度;最早在用人上实行公示制、票决制、竞争上岗、试用期制,等等。这些具有超前性的先行先试,在我国改革进程中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以增强企业活力为重点,以市场为取向,运用宏观调控等手段,以点带面,全方位推进改革。率先撤消八大工业局,组建国有资产投资公司,首创由“国资局、投资公司和企业”组成的三层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率先实行国有企业税利分流改革,明确政企关系,改善行业管理,完成350家国有企业改制,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成立国资监管机构,整合重组10家市直管国有企业集团和13家委托市直部门和开发区管委会管理的国有企业集团,使国有控股企业不断向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集中,逐步实现了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目标,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和控制力。注重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率先放开市场,取消各类票证,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建立起开放、竞争的商品流通体系和完善的劳动力、科技、信息等要素市场体系;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大力推进代业主招投标、建设工程经评审最低价中标、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代建制”,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理顺市区两级关系,推行“收支两条线”、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简化审批手续,精简政府机构,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政府行政管理能力。坚持服从大局,促进稳定。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社会承受的程度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关心民心,从解决现实问题入手,稳步推进公共事业改革,成立水务集团,实现“三水合一”的一体化经营管理,提高水资源的使用效益;放开公共交通、市政公用、社会事业的特许经营权,推行公交线路场站分离和多元化经营,实行公共绿地招投标养护,推行医药招投标采购制度,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文化产业;合理配置城乡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事业资源,推动实施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和初高中毕业生免费接受职业教育;最早推出住房公积金制度、社会保障性住房制度,设立社会保险统筹和个人专户,实行管办分离,推行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五险合一”保险制度,最大限度发挥社会保障体系“稳定器”的作用。
始终坚持对外开放。开放是特区发展的活力所在。25年来,厦门始终坚持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挥特区“窗口”作用,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以开放促合作交流,以开放提升城市影响力。坚持推进开放,营造环境。率先设立外资银行,最早允许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为企业提供了便利条件;最早进行实施自由港某些政策的探索,率先设立台商投资区,通过设立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区港联动、台商投资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等特殊开放区域,增强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努力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有重点的对外开放格局。坚持以我为主,提高水平。特区初创时期,注重发挥厦门侨区优势,想方设法“以侨引台、以侨引外、以台引台”,坚持引进生产型、先进型、出口创汇型企业,开拓出利用外资的良好局面。特区进入加快发展阶段后,紧紧围绕“两个基地、四个中心”建设,实施科技兴贸和多元化战略,以强化外资实际到位和引进外资龙头大项目为突破口,拓展招商领域,重视引进跨国公司和高新技术企业,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工业集中区建设,合理进行产业布局,大力吸引外资参与国企改造,加强外商投资产业引导,加强产业链招商,推进规模企业和支柱产业的形成。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兄弟省市参与,制订优惠政策,改善设施环境,借鉴通行规则,提升服务水平,提高会展能力,加强对外宣传,拓展交流合作形式,积极搭建对外经贸交流合作平台,全力办好“9·8”投洽会,使之从地方性展会上升为国际性展会,从招商引资向双向投资、双向交流提升,成为厦门联结海内外市场的重要桥梁。坚持统筹内外,区域协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业集聚、产业配套为抓手,坚持内资外资一起抓,大中小项目一起上,科技含量高、污染少、附加值较高的劳动、资金、技术“三密集型”一起要,坚持外引内联,不断深化区域经济协作,推动厦泉漳龙城市联盟,首倡闽西南5市建立经济协作区,推动闽粤赣相邻13市建立区域经济协作区,努力发挥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龙头带动作用。
始终坚持创新工作策略和方法。方法创新天地宽。25年来,厦门市委、市政府坚持不懈地把工作策略和方法的创新作为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保证,坚持以宽广的眼光、战略的思维、科学的方法来谋划和推进特区的建设发展,始终坚持把中央赋予经济特区的政策同厦门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特区初创阶段,为克服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重与资金不足的矛盾,市委、市政府采取了“筑巢引凤”、“引凤筑巢”等方法和“开发一片、建成一片、收效一片”策略;为了迅速建设机场,厦门在全国独辟蹊径,首次利用国外政府贷款“借船过河”;为了筹资建设中国第一座跨海大桥,又毅然决定发行债券,确保了能源、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顺利进展。90年代初,厦门再一次冲破旧观念,首试“以地养地、以地养城”,通过土地有偿使用筹资改造老城区,加快了城市建设的步伐。进入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市委、市政府更加重视策略和方法创新,一方面果断地以“金戈铁马、狂飙突进”的宏大气魄推进特区迅猛发展,一方面又沉着稳重地坚持“先谋后动,谋事力成”,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稳步推进工作落实。为了克服用地矛盾,优化岛内产业布局,创造性地实施了“腾笼换凤”战略,大力发展“飞地工业”;为了克服大规模工业集中区建设带来的资金投入困难,创造性地实施“四个平衡”的原则和机制,实现了投入与产出的有机统一;为了实现以高效率求高速度,对工业集中区采取“指挥部”管理模式,创造性地提出了“超常不违规、创新不走样”的工作指导原则。这一系列在丰富多彩的跨越式发展实践中孕育和产生的大量鲜活经验和方法,使厦门经济特区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中闯出了全新的发展局面,也开辟了思想解放的新境界。
(三)必须坚持做好对台工作
始终坚持服务祖国统一大业。25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刻理解、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设立厦门经济特区的战略意图,认真落实中央对台方针政策,始终坚持围绕大局,服务大局,以在祖国统一大业中做出历史性贡献为崇高使命,在中央和省委领导下,充分发挥厦台地缘近、血缘亲、文缘深、商缘广、法缘久的“五缘”优势,努力在紧密经贸联系、两岸直接“三通”、旅游双向对接、农业全面合作、文化深入交流、载体平台建设等六个方面,主动作为,善于作为,体现作为,敢于打对台工作主动仗、敢于闯对台工作新路子、敢于创对台工作新经验,创下许多对台工作“第一”的记录。自台湾当局开放台湾同胞赴祖国大陆探亲旅游以来,首次接待台湾记者来祖国大陆采访,率先设立台商投资区,率先实行台胞“落地办证”和“落地签注”政策,率先实行两岸航空“一票到底、行李直挂”业务,率先开辟两岸间“换班不换机”的空中变相直航,首开两岸海上试点直航,首次举办对台商品交易会,首辟厦金两地海上客运、货运航线,首辟台湾渔船停泊点,首创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首开国共两党基层党际交流,建设首个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等等。这些举措都有效地开辟了两岸人员、货物往来的通道,搭建了两岸经贸交流合作的平台,打造了两岸民间交流的品牌,在两岸关系上发挥了桥梁、窗口和风向标作用。
始终坚持做台湾人民工作。厦台之间一水之隔,厦台文化一脉相承,做台湾人民工作是厦门的独特优势所在。25年来,厦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对台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做有利于台湾人民、有利于两岸关系、有利于中华民族振兴的事”,坚持在大局下行动,在全局下工作,在战略上谋划,既在全局上服从和服务于中央对台工作的通盘性、战略性安排,又在具体工作中把原则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真心诚意地服务台胞,入情入心地做台湾人民工作。重视发挥涉台党派、社团组织在联系台湾相关团体和人士中的优势,以及在处理相关涉台事务中的特殊作用,妥善处理重大涉台事件;首创“政府主导、民间出面”模式,调动民间做对台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直达社区的对台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厦台闽南文化同宗同源优势,以文化交流为突破口,以会展业、论坛、节庆、民俗、宗教、演出、书画、赛事、交流活动等为载体,积极做台湾人民工作;举办海峡两岸歌仔戏艺术节、闽南语歌曲大奖赛、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海峡两岸青年联欢节等文化体育活动,开通厦门卫视、闽南之声广播和海峡新闻网,组织南音、歌仔戏、高甲戏等艺术团体赴台演出,打造了两岸民间交流联谊的品牌。
始终坚持合作共赢、共同发展。两岸合则两利,通则双赢。25年来,厦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立足互惠互利,双赢发展,务实推动厦台交流合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先后设立了集美、杏林和海沧三个台商投资区,使厦门成为台商投资祖国大陆最早、最密集的地区之一。颁布实施了全国第一部地方性涉台法规《厦门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设立了全国惟一的大嶝对台小额贸易市场;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实施前期手续办理等“五项提前介入”,施工与监督同步等“八个同步”,提供零耗时现场服务,对重点项目实行无偿代办服务和跟踪服务,为台商在厦门投资创业提供周到完善服务,主动承接台湾高新技术产业转移,使厦门成为台湾新一轮产业转移的首选地,成为台资在祖国大陆投资创业的热土。切实保护台商利益,促进台资企业发展。支持台商组建台商协会,建立与台商“季谈会”制度,主动服务台商,切实解决投资环境、台商子女入学问题,妥善处理台商投诉案件,消除台商后顾之忧,保障台商合法权益,密切政府与台商之间的联系,优化台商服务机制,促进台资企业增资扩产。大力推进两岸合作便利化。坚持以“小三通”促全面“三通”,在1982年先后开辟了沙坡尾、大嶝、刘五店、东渡等四个台湾渔船停泊点的基础上,采取地方对地方、民间对民间、行业对行业的模式,务实推进厦门高雄试点直航和厦金定点直航,推进设立两岸包机航点,建立台湾农产品免税进入祖国大陆的“特快通道”,建设全国规模最大的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大力推进对台农产品物流,形成以厦门为节点向祖国大陆辐射之势;获准受理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祖国大陆通行证》,扩大厦门赴金门旅游规模,吸引福建居民经厦门赴金门旅游,开辟医疗急救绿色通道,简化人员、货物通关手续,目前正抓紧兴建并即将启用五通海空联运码头,努力创造两岸人员往来、货物流动和经贸文化交流的便利条件。
(四)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是发展之本。25年来,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各项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从政策制定的源头上维护群众利益,在制定政策时,既充分考虑群众的眼前、局部、现实利益,又综合衡量其长远、整体、预期的利益,在持续时间长、牵涉面广的国企改革中,率先提出了少破产、多兼并,少关闭、多嫁接改造的改革指导方针,做到既从长远利益出发坚持改革,又努力把职工眼前利益损失及所带来的困难降到最低限度。始终坚持把群众呼声作为工作的第一信号。关注解决广大职工的后顾之忧问题,探索和推行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障;关注解决困难群体、低收入群众生活问题,出台地方性法规《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由政府统一建设解困房、安居房和社会保障性住房;重视“三农”工作,创造性地实施“金包银”工程、“土地换社保”、“土地换发展”等;实行市、区领导和部门、国有重点企业与贫困村挂钩帮扶制度,从1993年起连续十四年每年为民众办十大公益性实事,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有助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事,努力先为、多为、快为,尽力而为,而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坚决不为。
切实让人民群众享受改革与发展的成果。发展为了群众,发展依靠群众,发展成果由群众共享。25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致力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以扩大就业和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为基础,千方百计增加人民收入。努力让人民享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全国率先推行最低工资线、最低生活保障线(含农村)、社会保障、农村合作医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大病救助等,最早在外来工中实行工伤、医疗、养老保险,最早取消外来员工的就业证和子女寄读费。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坚持在加快经济建设的同时,注重经济社会、城乡、人与自然等方面的协调发展,注重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全力打造温馨和谐的生态环境和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坚持不懈地实施“蓝天、碧水、绿色、宁静、洁净”五大工程,着力实施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和生态建设,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连续多年位居全省第一,厦门被誉为“全球最适合人类居住”城市之一。
切实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人民群众是特区建设发展的根本力量,是最深厚的动力源泉。25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信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在全国率先制订了《立法条例》,把法规草案公开征求市民意见的做法规范化、制度化,政府做出每一项决策,大到城市规划设计,小到公交收费调整,事先都广泛征求意见,问计于民。充分保证群众的民主权利。在全国率先实行听证会制度,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考核、推荐、公示制度,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行风评议制度等,成立决策咨询委员会,加强科学民主决策。广泛调动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推行“阳光工程”,率先实行市民旁听市政府常务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开通市长热线和专线电子信箱,建立公安局、法院领导信访日以及信访责任制等制度,畅通市情民意反馈渠道,高度重视并认真处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议案和提案,注重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放手发动民间组织和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激发了群众空前的创造力。
(五)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
始终坚持“四位一体”全面推进。25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一方面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另一方面绝不以牺牲精神文明建设为代价来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坚持用先进正确的理论武装特区干部群众,坚持不懈地抓好公民道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市民群众的综合素质。坚持对外开放、有所引进、有所抵制的方针,大胆吸收国外一切优秀的文明成果为特区建设服务,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双拥”活动,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经济和社会全面进步。
始终坚持为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精神动力和良好环境。25年来,深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和保持安定有序的社会政治局面。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依法治市方略,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市有机地统一起来,制定实施一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推行依法行政,促进司法公正。推行政务公开,发展基层民主,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加快“科技之城”、“教育之城”和“艺术之城”建设,发展社会事业。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推动特区走上生产快速发展、生活共同富裕、社会和谐温馨、生态环境优美的文明发展道路。
努力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良好机制。25年来,始终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创建工作指挥部,召开多次创建动员大会,认真制定实施创建方案,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链”和相互监督制约的“约束链”,通过创建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亲自点评活动和邀请社会各界人士、省外专家进行“挑刺”等方法,推动创建活动深入进行。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创建,推动创建活动的全面开展。大力推进群众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扎实抓好社区“温馨工程”、农村“新风工程”、行业“满意工程”,突出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等重点整治行动,不断提高城乡文明水平。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后,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研究制定深化创建工作意见,不断将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六)必须坚持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
始终坚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在社会主义国家创办经济特区是史无前例的,关键在党的领导。历届市委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始终突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紧紧围绕发展这一主题,健全和规范党委集体领导制度,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把主要精力放在抓重大决策、全局指导和战略重点上,不断提高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增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提高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尤其是近年来,市委根据厦门特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机遇新挑战,制定和实施了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战略决策和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正是历届市委始终坚持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克服各种艰难险阻,经受住了各种严峻考验,战胜了各种自然灾害,领导特区又好又快发展。
始终坚持选拔和培养并重,大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各级领导班子是实现党的领导的主体。25年来,历届市委十分注重加强和改善各级领导班子结构,营造干事创业的大环境,在实践中锻炼、考察、培养、选拔了一大批群众公认和德才兼备的年富力强的领导干部。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紧密结合,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团结和谐、廉政为民、开拓实干的坚强集体,各级领导班子奋发有为,充满活力。大力加强改进机关作风,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培养和引进人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调动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和交流力度,有计划地组织和安排干部到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和基层一线锻炼成长,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抓好基层党建,提高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25年来,历届市委始终坚持把基层党建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认真落实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责任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增强实效,提高水平。注重抓好机关党建,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上、行动上和作风上当好“三个表率”,服务跨越式发展。注重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农村基层党的工作要紧紧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实行“同发展、共富裕”工程,把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国有企业党建,加强国有重点企业党委建设,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发挥党组织的作用,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大。注重在非公经济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不断扩大“两新”组织党组织的覆盖面,在保持先进性教育中,率先成立了楼宇党支部,得到了各界的好评,发挥应有的作用。注重社区基层党建,围绕推进城市化进程来开展,大力强化服务,努力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下转第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