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及燃放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强调,要切实防止越权执法和随意执法,凡《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合法、有效,但道路运输过程中违反了许可证上载明事项的,按违反运输许可事项查处,不得认定为非法运输,不得没收载运的烟花爆竹。
通知要求,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运达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时限、条件等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要合理确定许可证的一次性有效期限,既要防止“一证多用”,又要防止许可证有效期限过短给当事人造成不便和损失。交通管理部门发现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未悬挂或者安装危险物品警示标志、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处罚。
通知指出,对在禁止燃放时间、地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要责令停止燃放,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以维护正常的燃放秩序。
据了解,为规范管理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公安部正制定分级管理办法。
据北京市烟花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去年起,北京即已要求,五环内举办焰火晚会,度假村销售烟花爆竹,均需经过职能部门批准;运输烟花爆竹,必须使用专业运输车辆,悬挂危险物品警示标志,并按照指定时间、路线行驶。(记者张太凌王姝)
公安部要求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等监管 新规正制定
通知要求,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运达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时限、条件等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核发公安机关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受理申请,可以委托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始发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协助审查运输车辆资质等。要合理确定许可证的一次性有效期限,既要防止“一证多用”,又要防止许可证有效期限过短给当事人造成不便和损失。交通管理部门发现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未悬挂或者安装危险物品警示标志、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处罚。
烟花爆竹旺季将临 安监总局要求加强从业人员培训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将进入旺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加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应对旺季带来的安全压力。
记者12日从安监总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国烟花爆竹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绝大多数是农民工,缺乏必要的安全培训,安全生产存在重大隐患。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5日发布通知,要求年龄必须在60岁以下且必须身体健康者才能从事烟花爆竹零售活动。
据《新京报》6日报道,按规定,只有获得北京市安监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才能申请销售花炮。而获取“安全资格证书”的前提是必须通过培训考试。
与去年相比,今年北京首次对参加考试人员的年龄做出限制,只有60岁以下的市民才可以参加考试。
(责任编辑: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