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810222消息(记者程娇)陈先生13日打来热线电话称,前些天他在海口一家超市购买了两桶食用油,标注都是5升。他拿回家称重,结果一桶重4.74公斤,另一桶更少,只有4.70公斤。
记者接到陈先生反映的情况后,对海口食用油市场进行采访调查,在海口几家超市里,记者分别对金龙鱼、福临门、鲁花等食用油进行了简单的称重。
通过称重记者发现,以斤两计量的话,几乎没有一种食用油是足斤足两的。如5升的金龙鱼玉米油、香满园食用调和油在电子秤上秤出的净重都是4.74公斤;5升鲁花花生调和油净重为4.71公斤;5升可味花生油净重为4.708公斤;5升鹰唛玉米油净重是4.71公斤;2升福临门天然谷物调和油净重是1.92公斤。
品牌油出现这种情况是怎么一回事呢?省质监局计量处贾处长解释说,升是容积单位,公斤是重量单位。水的密度是1,在以水为主要原料的饮料、酒等的计量上,一升的确约为一公斤。但油的密度比水小,油在不同温度下密度也不一样,且每种食用油的密度也不尽相同。因此,判定食用油是否缺斤少两,要使用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进行计量,而不是简单地放在秤上进行称重。
他说,消费者购买油时,可直接察看食用油包装瓶上是否标有“C”标志。“C”标志是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表明该商品是足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