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秦皇岛市召集50多名新提拔的县级领导干部,举行集体廉政谈话,并与每人签订廉政承诺书。这是该市市委加强对领导干部全程跟踪监督、全力建设干净干事干部队伍的一项重要举措。
秦皇岛市委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全程跟踪监督的暂行办法》,要求对全市1226名县级领导干部在任前、任中和离任实施全程监督。 一是实行对拟提拔的干部在讨论决定前征求纪委意见制度。二是实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新提拔的干部在正式上任前,由市纪委组织进行廉政谈话。三是实行廉政承诺制度。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在到任后一个月内,要就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内容进行公开承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四是实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每年1月31日前,领导干部要按规定将本人有关事项集中向组织报告一次。同时还对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和函询、述职述廉、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离任交接等作了具体规定。
该市对领导干部全程跟踪监督的重点内容包括: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情况;在用车、住房、出国(境)、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等方面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在选拔任用干部中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十不准纪律”的情况;坚持“一岗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的情况。
为保证各项监督制度和内容的落实,市委逐步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包括廉政承诺书、述职述廉报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等相关材料。
目前,全市领导干部的廉政承诺书除本人留下一份随时对照自查外,另一份已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考察、使用、提拔的重要依据。(记者宋柏松、吴永哲、王守本)
(责任编辑: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