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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图二
2006年,湖北文坛斩获颇丰——在“第二届中国小说学会奖”的三大奖项中,湖北省作家摘取其二:刘醒龙的《圣天门口》(如图一)获长篇小说奖,陈应松的《太平狗》获中篇小说奖。这是继2005年后,“文学鄂军”迎来的又一次胜利。
“文学鄂军”何以风生水起?“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湖北改革了作家‘供养体制’。”湖北省作协常务副主席韦启文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老人供养制,新人合同制
新老作家均勤奋出彩
韦启文介绍,湖北省作协在目前的现实条件下,基本形成了“双轨制”:老人老办法,由国家供养;新人新办法,实行合同制。实践证明,效果比较好。湖北省作协有10个专业作家编制,实际一直保持在7人,他们仍由国家供养。“这些作家都很勤奋,佳作不断。”韦启文说,他们拿国家工资,如果拿不出好作品,自己比谁都急!
其他的作家则大都实行合同制,每届两年。其实,早在1985年,时任湖北省作协文学院院长的著名作家徐迟,就开始推行兼职合同制,吸引爱好写作、基础较好的青年人为签约作家。他们的身份和工作不变,省作协每月提供一定生活补贴,支持其创作。
如今,湖北省作协对合同制进行了完善,共有三种形式:一是兼职合同制,省作协聘用那些处于创作旺盛期的年轻作家,其工作关系等不变。签约期内,他们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作品8万—10万字,期满考核,“验收”合格者兑现补贴,平均每月500元。签约作家的作品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或者获奖,另外有奖励。第二种是项目合同制,作家自行申报创作项目,省作协审核通过后签约,每个项目给予一定补贴。第三种是驻会合同制。
“省作协最近打算推出驻会合同制,已看中一些颇有实力的青年作家,准备和他们签约。让他们驻会,其人事关系等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工资、福利等由作协来发。”韦启文说,省作协至今已聘用6届合同制作家,共107人次,一些人已成为全国知名的作家。
据了解,2005年3月,湖北省作协聘用第六届合同制作家共23人,其中14名属于项目合同制,其他9位是兼职合同制作家。目前,已有13部长篇小说项目创作基本完成,其中王建琳的《风骚的唐白河》反响很好。
专业作家不宜多,纯文学仍需扶持
签约制利在培育新人
作家签约制是不是改革方向?会不会取代专业作家终身制?采访中,专家们一致认为,在目前情况下,专业作家还是有必要保留的,这对文学事业的繁荣发展是有利的。但是,专业作家的数量不宜过多。
“我个人预测,专业作家的数量将会越来越少,推行合同制作家是比较可行的一种办法。”韦启文说,合同制可以有多种形式,国外一些大学也和作家签约,为其提供生活保障,签约期内作家发表的作品属于大学的成果。有些作家为了谋生,有意识地推出市场化的作品。对从事纯文学创作的,国外还有基金会、写作中心等民间团体,为作家提供衣食保障,免除其后顾之忧。
目前,湖北省签约作家在签约期内都完成了任务,近一半超额完成。2004年,湖北省作协文学院签约作家胡世全与人合著的报告文学《革命百里洲》(如图二)曾荣获第三届鲁迅文学奖。湖北作协专业作家陈应松曾是签约作家,那时他还是一名大学生,没有收入来源,签约作家补贴给他很大帮助。
韦启文说,签约面向所有喜欢并且有能力创作的人,引入的是竞争机制。对签约者而言,是激励也是压力,对专业作家也会产生“威胁”。作家的帽子不再是少数人的专利,谁能写就可以成作家,这样形成一种生动活泼的局面。“好诗在民间”,签约敞开了作家、诗人殿堂的大门,有利于催生更多优秀作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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