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通知说,为了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2007年元旦、春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3日放假,共三天。 其中1月1日为法定假日,将2006年12月30日 星期六 、3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分别调至2007年1月2日、3日,2006年12月30日 星期六 、12月31日 星期日 上班。
二、春节:2月18日—24日 即农历初一至初七 放假,共7天。其中18日、19日、20日为法定假日,将17日 星期六、18日星期日 、25日 星期日 三个公休日分别调至21日 星期三 、22日 星期四 、23日 星期五 ;2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7日、25日上班。
通知还要求,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不得铺张浪费,不得借机组织公款旅游活动。欣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