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消息 北京市消协日前呼吁全市商业企业叫停“返券”促销模式,采用明折明扣的促销方式,直接打折让利给消费者。
北京市消协指出,返券促销存在三大弊病:一是给消费者设置了时间、空间上的购物限制。 消费者在使用返券的时候需要不停地购买、循环消费,拖延了自身的购物时间;二是为了将一定资金流笼络在商场,诱导消费,让消费者多付出时间。“满100返100”表面上看是“买一送一”,实际上不是5折的概念;三是促进了“黄牛”、代购的兴起,扰乱了正常的交易秩序;四是引发了虚标原价等不诚信行为。
据了解,发达国家和地区基本上都是只打折不返券,而且对大减价的商品有大体一致的要求,即过时的、陈旧的、尺码不全的、季节之末没能卖掉的。大减价时必须标出原价(商品在大减价前30天的最低售价)和现价。大减价的意义在于调整商品结构的不平衡,而不单是为了增加销售。
专家指出,返券销售在学术上叫做“利诱性销售行为”。不正当的利诱性销售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最终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返券”销售是商家认为取得短期效果最有用的手段。虽然返券表面上可以使销售额快速提高,但长久来看,却影响了非打折时段的营业额。另外,一些商家提高售价再返券销售的做法也令消费者对返券增加了疑惑和不信任。
(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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