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院将增设刑三庭
同时拟建立死刑案件被害人国家救济制度
本报南昌讯
首席记者王剑华报道:从明年1月1日起,所有死刑案件核准权将收回最高人民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21日告诉记者,为了配合明年1月1日的死刑核准制度改革,今年开始,江西对死刑案件二审实行开庭审理。
死刑案二审全部开庭审理
该负责人介绍,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今年1月1日到6月底,对重大事实、证据提出上诉的死刑案件实行开庭审理。第二阶段是从7月1日开始,对所有死刑案件二审全部开庭审理。江西已按规定对所有死刑案件二审实现了开庭审理。
省高院将增设刑三庭
为了保证所有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省高级人民法院不仅对目前的两个刑事审判庭的审判力量进行了充实,配全了庭长、副庭长,而且为两个庭增加了20名审判法官等。另外,省高级人民法院年底或明年初将组建刑事审判第三庭,进一步增加审判力量。
拟建被害人国家救济制度
该负责人向记者透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江西正在研究建立死刑案件被害人国家救济制度,对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经济损失导致家庭困难而被告人又无赔偿能力的,由国家财政给予一定的救助,该项政策目前正在研究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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