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泥通讯员刘旭)从明年1月1日起,我市经营娱乐业的各商家将使用新版“娱乐业有奖定额发票”,其原来购买尚未开具的“厦门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将停止使用。记者昨日从市地税局获悉,目前,娱乐业发票的换版工作正加紧进行中。
据悉,新版“娱乐业有奖定额发票”用于经营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游艺、网吧等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取得收入时开具,其奖项设置及兑奖方式与“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相同。
据介绍,启用新版“娱乐业有奖定额发票”主要是为了加强对娱乐业的征管力度。据了解,过去餐饮业、娱乐业两个行业使用的发票种类相同,而餐饮业的营业税税率为5%,娱乐业的营业税税率为20%,使用相同种类发票不利于税务机关通过“以票控税”的方式对娱乐业税收进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