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810222消息(记者孙乐明)12月20日上午,一林姓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称,他们在儋州市木棠镇附近从事三轮车客运业务,但每天都被木棠镇城建中队的人收取1-2元的占道费,对此,他们感到十分不理解。
20日中午11时30分,记者来到那大到洋浦公路上的木棠路口时,发现这个十字路口右侧是木棠镇,左侧是中和镇。路口停了20多辆营运三轮车,从来往的中巴车下来的乘客,大都选择换乘三轮车。
记者问起收费的事,司机纷纷拿出口袋里的小票。有木棠镇城建中队印的“摆摊卫生停放占道费”,面额分1元和2元;有“木棠环卫队收费单”,面额1元;也有“中和镇卫生收费单据”,面额1元。上面除了有编号,还有手写的日期。
司机们说,每天早晨,他们拉客人进到镇里时,都要被收取这样的费用。
“我们每拉一个客人,收入只有1元到2元。我们既不摆摊,也不产生垃圾,为什么也要收我们的占道费和卫生费?”一位司机质疑道。
下午3时,记者电话联系了木棠镇城建中队的黎队长。一开始他否认收过费,记者说手里收集的票据上印着城建中队的落款时,他又说那是卫生队一起印、一起收的,他们城建中队只是分一点钱。
“ 营运三轮车没有摆摊,还要交占道费吗?这样合理吗?你们的收费经过物价部门批准了吗?”记者问。
“那你问镇领导吧。”他说。
下午4时,记者拿着收费小票,咨询了儋州市物价局相关人员。她说,卫生费的收费项目,是经过批准的,但并没有“摆摊卫生停放占道费”的项目。另外,收费应该有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像这种自己印制的收费小票,并不符合规定。(报料人:林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