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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司机告交警,交警没生气。姜磊摄
核心提示
二环路上驾车超速行驶,被交警逮住罚款扣分。这本来是一起简单的交通违章案例。可是,这事因为违章司机张达(化名)的“较真”,变得复杂起来。
被处罚后,张达拿起DV,在二环路上抓拍交警执法的细节。“测速车停在禁停区域,交警的执法行为本身就违法了。”他觉得抓到了交警的小辫子,起诉到法院要求撤消对自己的处罚。
张达是在报复交警,还是在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在他输了官司之后,交警表态:欢迎市民对执法行为的监督。
二环路上超速行驶挨罚丢分
张达今年48岁,是一名驾龄30年的老司机。“背着家人上法院告交警。”三个月前,司机张达做出了自认为这辈子最“爷们”的事。
12月16日下午2点,张达开着自己的微型客车,开上了二环沈水路。这一天,他拿到判决书刚好15天,“不上诉了。”
6月13日,就是在这条路上,张达被交警开了超速违章罚单,罚款200元、扣3分。
抄起 D V机抓拍“违章”执法车
开了30年车,和交警也打过很多交道,张达从没想过会和交警打一场官司,“我真的把交警给告了,真像是做了一场梦。”
“到底在哪拍到我违章的?”张达一直很纳闷。
沈水路张达经常走。被处罚后,他特别注意观察,就想弄明白交警到底在哪设置了测速仪器。
随后,张达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在这条路上总能看到有车停在路边。“路两边都设有禁停黄线,这车咋这么胆大?后来我发现,车上坐的是交警,原来测速装置就放在这些车上。”
今年8月的一天,张达拿着 DV机把交警停在路边测速的车拍了下来,“我车停不了,就边开边拍。”张达当时就萌生出打官司的念头。
到底该不该告交警?能告赢吗?张达一直犹豫着。他没将这件事告诉家人,“不想让他们操心。”张达说,“司机违章的确该罚,可交警执法也得守法。现在是法治社会,我想应该和他们论出个理儿来。”
9月11日,张达走进了和平区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打官司了人大代表也来旁听
10月18日,张达早早起床,这一天是庭审的日子。
法庭上,张达提出要求法院撤销交警做出的200元罚款、扣3分的处罚决定,并承担因此次处罚造成的损失120元。
张达认为,交警执法程序违法,处罚应该无效。
和平交警二大队的王队长出庭应诉,当天还有人大代表旁听了庭审。
庭审上,张达将8月份拍摄的 D V录像提供给法庭现场播放。DV显示,一辆蓝色车停在路边。“这就是交警的执法车,正好压在禁停黄线上。”
交警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该证据显示的并不是张达被处罚当天的情况。
对于庭审,人大代表们的观点也不同:有的认为,原告超速的违法行为危害到人的健康权、生命权,交警在道路上纠正违法行为并无不当。也有的认为,被告的测速车辆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应当停放在合理位置,确保安全、不影响道路畅通。
11月30日,法院做出了判决:维持交警做出的处罚决定。赢了官司交警欢迎市民监督“二环路上有明确的限速标志,我们的处罚合理合法。”和平交警二大队相关负责人李相国科长表示。
李科长觉得很无奈,作为交警,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是首要的职责,可是很多时候交警执法会被市民误解,同时也有一些市民钻空子,影响执法。
“按照交警执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在二环路上流动执法,抓拍超速车辆,并没有规定必须用警车,采用隐蔽执法的方式也是允许的。这也是无奈之举。”李科长叹气说,十次事故九次快,二环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大部分都是由于车速快造成的。
“执法的目的是保障市民出行的安全,同时我们会时刻接受市民的监督。像张先生这样,用DV之类的设备来进行监督,我们非常欢迎。”李科长表示。
“法律是严肃的,错了就是错了。其实大家都是互相监督的,如果交警和司机能够互相理解就好了。”张达感慨地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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