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几个小区150余万元电费,未及时转交电业局,影响业主正常用电,厦门世纪桃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世纪桃源)昨被厦门市建设局通报。
据介绍,根据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对代收缴水电费履行实收实缴,并将欠费清单交水、电部门的职责,不得坐支、挪用、侵占水电费用。
通报称,世纪桃源截至今年7月底已代收多个小区电费共152.39万元,未及时转交电业局,后经电业部门多次催缴,才做出月还款30.4万元的计划,拟分五期将占用电费全部还清。
此前,世纪桃源管理“莲花广场”引发纠纷未能和平解决,法院强令其退出该小区管理,但该公司拒不履行已生效判决,拒绝移交物业管理场地及相关资料,还组织员工阻碍法警执行公务。遭该公司解雇的高管还曾向社会曝光物业管理“黑幕”(本报7月27日曾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