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讯(记者悠扬)以后个人出国留学、探亲访友要领事签证,在长春市就可以办理了!昨日记者获悉,日前,外交部正式授权长春市政府外事办于2007年1月1日起对本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民个人发往领区,长春市的外国驻华领馆所属国使用的各类商业文件及公证文书办理领事认证。 这是1989年授权长春市开展出国(境)审批和护照签证工作后又一次重要的直接授权,长春市是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被授予此项权限的城市。
办理:我国涉外公证书或商业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外国驻华领馆领区内外办办理领事认证,确认公证书或商业文书中出证单位的印章及主管官员的签字属实,而后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或领馆办理领事认证,确认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的印章及官员签字属实。
要求:根据司法部的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出具,在证词、格式、用纸等方面都有专门规定,而且必须有译文。对申请办理领事认证的涉外公证书和商业文书,不同的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在审核时都有不同的要求。
时效:部分种类的公证书所涉及的事实具有可变性,如婚姻状况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健在证明、存款证明等,此类公证书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