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震惊深港并惊动公安部的“虎背山隧道大巴抢劫案”日前在深圳市中院一审宣判,四案犯中两人被判无期徒刑,两人被判有期徒刑15年。今年6月3日下午,案犯陈立文、李德武、陈建登、陈健壮与陈炳辉(另案处理)乘上一辆前往广州的大巴,当车行至广深高速公路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虎背山隧道附近时,采取持枪、持刀威胁、殴打等手段,抢劫车上乘客(包括32名香港乘客)及司乘人员港币6万余元、人民币2万余元、手机41部及戒指、项链、手表等物。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