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12月27日专电(记者周芙蓉)截至2006年底,贵州全省有50多万城市贫困人口和近110万农村贫困人口被纳入常年救助范围。
记者从贵州省有关部门了解到,贵州城市低保基本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全省平均城市低保标准月人均135元,农村特困群众每人每年补助200元。
贵州绝对贫困人口总数占全国绝对贫困人口总数的12%以上。截至2006年底,全省还有绝对贫困人口255万人。为了加快贫困人口的脱贫步伐,贵州采取分类指导的扶贫方式,对农村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进行救助,通过省、地、县三级财政共同负担的办法,把他们都纳入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贵州省委、省政府确定,2007年要把救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60元,增加的部分由省、地、县财政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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