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陈晓兰10年打假路
□本报记者 柴会群
从过期药到“光量子”
陈晓兰“打假”,应该从1996年举报医院高价出售“过期药”开始。
孙家瑞,陈晓兰的病人,妻子因病去世,生前曾服用同心地段医院所开的阿斯匹林,但无效果,遂对该药生疑。 陈晓兰让他将药取来,发现已经过期。陈晓兰立即到楼下药房询问,药房称,是院长让进的,找院长,回说是上面领导布置下的任务。
陈晓兰向市卫生局实名举报,并留下“过期药”的样品。其时医院“以物代药”(即医生将劣质人参蜂王浆、三无小家电等物品以药品名义开给病人,由企业劳保结算)盛行,陈晓兰一并举报。
过期药一事一直没有下文,陈将样品索回时,发现上面的注册标志已被撕去。“以物代药”事后由卫生部发文,规定凡出现此现象者,院长就地免职,此风方在上海刹住。
1997年7月24日,陈晓兰在广中医院首次发现“光量子”治疗仪,此时该仪器在上海各医院风靡一时,被誉为“摇钱树”。她很快发现了问题:光量子发明者“上海医科大学陆应石”并不存在;陈晓兰做试验发现,该仪器伴丹参(中药名)使用时,会产生一种不明絮状沉淀物;一名叫施洪兴的病人,在使用该疗法时出现尿血伴全身皮下大出血,虽经抢救脱险,但由此落下慢性肾衰的终生疾患。
然而问题在于,这种名称的治疗仪是合法注册的医疗器械,而这种疗法又是经上海市卫生局同意,且当时全市大小医院都在推广使用。这让陈晓兰一度投诉无门,而在此期间,有关陈晓兰是“神经病”的说法不胫而走,加上陈所反映问题的敏感,不少职能部门视她如瘟疫,避之惟恐不及。
在一位热心记者提示下,陈晓兰开始走“上层路线”。她通过《新民晚报》记者、全国人大代表李葵南向有关市领导反映。此时,陈晓兰是“神经病”说法达到鼎盛。李葵南将信将疑,在接待陈晓兰后发现对方逻辑严密,表达流畅,方才放心。
1998年6月,“光量子”在广中地段医院被禁止使用。然而在其他医院却照行不误,导致本院医务人员收入降低,这让陈晓兰在医院又成为众矢之的,于是她将其他医院使用“光量子”的情况向上海医药管理局反映,一位处长告诉她,由于她不是其他医院职工,无权举报。她问谁有权举报,回复称“受害者”。
陈晓兰决定让自己成为“受害者”。1999年2月,她三天内接受四家医院“光量子”治疗,取证后向上海市医药管理局举报,结果仍未受理。她决定起诉。
1999年4月15日,上海市卫生局会同医疗保险局、医疗管理局召开紧急会议,在会上宣布了禁止使用“光量子”决定。但除上海以外的全国各地此疗法依旧在使用,直至2005年3月,即卫生部发文整顿并严格禁止此疗法为止。
“难得的”工作机会
举报过期药和“光量子”时,陈晓兰曾去过检察院。一位检察官对她讲:医务人员收入低,你们院长打打擦边球,增加你们的收入,情有可原。陈晓兰大惊——医务人员的实际收入并不低。她将自己的全部收入情况寄给税务部门,后者到医院调查,并对广中医院处以追缴所欠税款。此后,税务机关从1998年开始对上海市医院职工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陈晓兰也由此成为“公敌”。
1998年3月,陈被广中地段医院要求“全脱产自学”, 1998年11月被该院以“自动离职”为名开除。
陈晓兰踏上上访路。在时任上海市长的徐匡迪和上海市委副书记刘云耕分别批示之后,2000年6月22日,上海市信访办、卫生局、公安局等7部门联合召开协调会,为陈晓兰解决问题。会上,有关部门就陈晓兰在举报过程中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向其道歉。同时决定设法将她调至闸北区彭浦地段医院理疗科工作,药监部门也奖励其两万元(此款于今年5月刚领到)。一位官员私下对陈晓兰说,这是上海市信访办有史以来规格最高的一次“道歉”。
陈晓兰到新单位报道时,某部门的几位干部陪同,特意嘱咐陈晓兰要珍惜这次工作机会。陈晓兰闻后深感委屈,禁不住号啕大哭。此时,距离其母亲去世刚好一个月。住院期间,母亲曾嘱陈晓兰全力举报“光量子”,不必陪床。
在有关部门向市领导上报陈晓兰一事的处理结果时,也出现“希望陈晓兰同志珍惜这次工作机会”字句。时任上海市政协副主席的谢丽娟阅后,在此句下面用红笔标出,并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然而这次“难得的”工作机会,陈晓兰还是未能珍惜。调入彭浦医院不久,上海市各医院出现另一种“摇钱树”:氦氖激光血管内照射治疗仪。陈晓兰发现后,犹豫良久,最后还是将举报材料和样品交与为其奔走多年的全国人大代表李葵南,李葵南在2002年上海市人代会期间转交至上海市有关领导。
2002年3月,与氦氖激光治疗仪配套使用的假冒光纤针(鼻激光针)被上海市药监局以“非法使用未经注册产品”名义查处,全上海各使用医院受到罚款处理,合计109万元。
鼻激光被查之后,陈晓兰发现另一种名为“光纤针”的器械,代替鼻激光与氦氖激光血管内照射治疗仪相配套使用,使用方法与“光量子”大同小异,一样是伴随输液使用。陈晓兰为自己的举报后悔不已——鼻激光只是骗钱,而光纤针则可能致命。
不得已,陈晓兰只得再次冒险“以身试针”,取证后照例将各医院告上法庭,但均遭败诉。一直到2005年3月,卫生部发文禁止“血疗”,氦氖激光治疗仪方才失去市场。但由于该类产品均由国家药监局注册,注册号至今未撤销。
我从未孤独过
2002年,陈晓兰被彭浦地段医院以“工人编制”身份强令退体,由于当年调入时的手续交接存在问题不能解决,无法办理退休手续,至今仍无退休金和其他有关待遇。
然而陈晓兰“退而不休”,她多次往返北京,赴国家药监局和卫生部等部门举报。每月的第一个周一,是国家药监局例行的局长接待日,陈晓兰几乎从不错过。迄今,国家药监局五位副局长全部接待过陈晓兰。
2003年12月,上海市激光学会召开座谈会。会上,多位上海激光医学专家为激光血管内照射疗法正名。一位专家就此事向上海市政府报告,报告称上海共有8家医院在使用氦氖激光血管内照射治疗。陈晓兰与李葵南到各医院暗访,发现使用该疗法的医院远不止8家。
2004年1月14日,在受到国家药监局领导接待之后,就光纤针使用的合法性问题,陈晓兰赴北京参加论证会。在这个由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主持召开的论证会上,地段医院医生陈晓兰舌战个别专家和企业代表,并最终赢得多数与会专家的赞同。
然而这次一边倒的论证会并没有让光纤针倒掉。一个月后,国家药监局再次召开同样内容的论证会,不同之处在于,此次邀请了多名上海激光专家参加,陈晓兰则未被列入名单。此次会上,认可了氦氖激光血管内治疗的合法性。
在下一个局长接待日上,陈晓兰当着出席接待会的各司、处长面,将医疗器械司主持召开的两次论证会情况向国家药监局任德全副局长汇报,任德全当即责问下属:提出问题的全国就陈晓兰一个人!论证会为什么就不邀请陈大夫参加?你们有那么多专家,为什么就怕一个陈大夫?
国家药监局另一位曾接待过陈晓兰的副局长,在听完陈的情况汇报后,曾问她:现在像你这样的医务人员还多不多?陈答:我从未孤独过。
生命寓言
2004年7月15日 ,上海市卫生局领导同时签发了两个与陈晓兰有关的文件,一是《严禁在激光血管内照射同时进行药物输液的紧急通知》,下发至各区县卫生局和各医疗机构。另一个是《关于对本市光子氧透射治疗等问题调查和处理情况的报道》,仅印15份,上报上海市市政府,该报告一方面表示将严肃处理激光疗法使用中的问题,另一方面认为陈晓兰在扭曲事实真相,混淆视听,并建议有关部门对其予以“训戒”。
上海市政府并未对陈晓兰进行“训戒”,而在以上两个文件下发后仅过几天,时任上海市卫生局局长的刘俊被免去职务。
同年7月,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被刑拘,后因受贿罪等被判刑15年。
2004年11月2日,陈晓兰在上海市一家三甲医院的老干部病房中发现一种名为“静舒氧”的问题医疗器械,她再次向上海市和国家药监局分别举报。该器械很快在上海被叫停,国家药监局后来连发四个文件予以查处。
然而就在陈晓兰的举报一次次受到肯定之时,一股暗流也在涌动。今年上海市两会期间,李葵南列席会议时,再次仗义执言,将陈晓兰因举报受到的不公正待遇问题公之于众。
之前,曾有人放话,称若非李葵南站在背后,十个陈晓兰也被搞死。
看似乌云密布之时,陈晓兰的“运气”悄然而至。2005年12月15日,中央电视台“新闻会客厅”栏目报道陈晓兰的事迹。几乎同时,《当代医学》杂志将陈晓兰列为“影响中国医改二十年”的二十名代表之一。
今年3·15晚会上,陈晓兰被中央电视台授予“质量先锋”奖。领奖时陈晓兰说:我们不可能永远都是医务人员,也不可能永远都是监管者,但我们注定都会成为病人——请大家关注医疗器械的质量问题。闻罢,台下掌声四起。
还是这一年4月,上海市市长韩正在社区工作会议上高度评价陈晓兰。他也是陈晓兰打假十年以来,继获得市长徐匡迪高度评价之后,又一位公开肯定其行为的上海市领导。之后,陈晓兰顺理成章地成为上海市药监局和上海市医保局的监督员。
陈晓兰“打假”的脚步也未停息。今年,在上海长江医院,陈晓兰又发现一种名为“恒频磁共振”的问题医疗器械,并迅速向国家及上海市药监局举报。此次举报前所未有地顺利,这个由河南郑州一家家庭作坊式企业生产的合法医疗器械,很快被上海市药监局发文停止使用。迫于压力,企业主动撤销了代表其合法身份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打假十年,陈晓兰偶尔回顾,不禁心生感慨,她无意中踏上这条不归之路,还将继续行走下去。
来源: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