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第十二次湖南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获悉,4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大案1543件;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425人。
会上对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志敏等10名首届“湖南十佳检察官”进行了表彰。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春贤在会前看望了参加会议的全体代表,并与代表合影留念。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江作了讲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素斌作了工作报告,省领导颜永盛、郭开朗、李贻衡参加了会议。
严打各种恶性犯罪
第十一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8241人,批准逮捕14846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74082人,提起公诉143110人。
4年来,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黑恶势力犯罪等作为打击重点,不断加大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力度,共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79989人,提起公诉76153人。同时对重特大案件适时介入、挂牌督办,对重大疑难案件加强会商研究,坚持推行办案期限预警机制,确保不在批捕、起诉等环节贻误战机。
查处厅级以上领导干部37人
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领域,全省检察机关工作成效显著。4年间,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129件7902人。2006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数分别比2002年增长5.1%和5.9%。
其中查办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2398件,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大案1543件。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425人,其中厅级以上领导干部37人。比较有影响的案件有吴振汉、王道生、彭晋镛、杨志达、雷渊利、李大伦、曾锦春受贿案,李树彪贪污、挪用案,戴松林、易佑德玩忽职守案等。4年来,共侦查终结职务犯罪案件5156件6699人,移送起诉4563件5892人,提起公诉4826人,起诉率达84.9%;法院已判决3938人,有罪判决率达99.6%。
稳步推进诉讼监督
第十一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了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清理和预防、纠正超期羁押专项检察活动。通过立案监督,促使侦查机关立案1181件,撤案532件。追加逮捕3253人,追加起诉1965人,不批准逮捕17625人,不起诉4538人。依法提出抗诉609件,法院改判180件。共清理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3461件,超期羁押案件802件,超期羁押人数从2003年的715人下降到2006年的4人。共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311件,其中对法院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183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79件,法院已改变原判决681件。(记者彭玮蔚 通讯员 苗霞 罗家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