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事件
据报道,广东省物价局27日出台规定,要求广东省各地必须停止以管道燃气初装费、增容费、开户费等名目收取的费用。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从未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燃气初装费,且明文规定此项费用应在房价中收取,不得价外加价。 据估算,广州市煤气公司仅初装费一项,至今累计超过14亿元。
既然物价局从未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燃气初装费,且明文规定此项费用应在房价中收取,不得价外加价,那就意味着煤气公司至今累计收取的14亿元初装费属于违规收费,也就是乱收费。
叫停乱收费当然很好,但如果仅仅是叫停,笔者认为还不足以对乱收费起到震慑作用,并且对已被收取了初装费的用户来说也是不公平的。在笔者看来,有关部门应该查查这14亿元初装费的流向,看看到底都被用在了什么地方,中间有没有截留、私分、贪污、浪费等行为。
在查明初装费流向之后,该如何处理这笔巨大的费用呢?笔者认为有三个办法:一是从道理上讲,应该全额退还给用户。但是已经开支出去的资金,要想再追回来是不现实的,大概只能有多少退多少。第二个办法就是在以后收取的燃气费中逐步扣除,慢慢还账。第三,把交纳了初装费的用户视为煤气公司的股东,按期发放公司的红利。但不论哪种办法,都等于在割煤气公司的肉,都不能指望他会主动实行。总之,煤气初装费决不能一停了之,因为这等于在暗示,乱收费收了也没事,如此,别的乱收费仍然会肆无忌惮地继续进行,其结果很可能是按下葫芦起来瓢,导致各种乱收费现象越演越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