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昌江12月28日电(记者林莹)近日,昌江法院审结一宗在校学生犯罪案,二少年被判缓刑。
17岁的温某和16岁的容某,均是某技校学生。今年8月2日下午,温某与张某(在逃)在容某家酒足饭饱后,三人开摩托车准备去石碌铁矿大修厂二区玩,途径大修厂二区一条土路时,文某带一小孩因摩托车熄火停在路上,而温某等三人经过时摔倒,三人叫文某赔钱。
可文某说没有钱,便到附近姐姐家拿钱。温某等三人将文某摩托推走,随后他们将车卖掉,得款450元,三人各分得150元。
法院认为,温某、容某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但应从轻处罚。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