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项目部承担的主体工程基本结束,11个项目分部聘用了535名农民工,现在还欠民工工资120万,元旦前兑付70%,1月底全部结清。”为证明自己所言不虚,镇溧高速公路三标段项目副经理王海涛还递给记者一张“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表”。
12月26日,记者拿着这张表到该工程防护项目分部作业工地核实情况。来自徐州的农民工毕兴友说,我们跟着王经理已经干了4年了,从来没有拖欠过我们的工资,每年底都是高高兴兴地拿着工钱回家过年。平时家里有个什么事,还可以向工程队借钱。
镇江市交通局副局长、镇溧暨宁常高速公路指挥部副指挥袁琦介绍,指挥部负责宁常、宁杭、镇溧三条高速公路镇江段建设。2003年成立以来,没有发生过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这得益于指挥部制订的以下配套制约措施:
首先,所有参加投标的项目部必须具备2个前置条件,即连续3年以上在江苏高速公路作业经历,并有良好业绩;提供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及相应保障措施。其次,施工中项目部每月支付工程队工程款时,要求提交上月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表,一旦发现拖欠,就在当月应付款中扣除,由项目部代发。第三,万一发生工程队撤离后仍然拖欠民工工资情况,除在以后工程中永不录用外,指挥部用工程队10%的质量保证金代发。
省驻该指挥部纪检处长张雪峰说,这些制度执行以来,民工普遍比较放心。走访工地时还发现,一些外地民工出于节省和安全考虑,自愿把每月工资存放在工程队,只领一点零花钱,春节前一次领回家。本报记者董超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