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哈市道里区一无业女子持伪造的警官证冒充警察,以替人办工作为名,收取“好处费”10万元后挥霍一空。21日,道里区法院一审判决该女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经道里区法院审理确认,2006年4月,42岁的无业女子张影(化名)拿着伪造的警官证、穿着警服骗取了被害人吕某夫妇的信任,她自称为黑龙江省公安厅警官,能为吕某的儿子办工作,但是需要10万元“好处费”。
21日,道里区法院认为张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一审判决其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生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