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伙骗子以租房为名,骗得房主房产证和身份证,再仿冒这些证件并冒充房主出售二手房,居然两次从建委将房屋成功过户,骗走了3名购房者近70万元房款。
近日,朝阳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该团伙申某等人5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套房子两套证
2005年3月5日下午,郭先生得知一个叫阿良(化名)的人,竟然要把自己的出租房卖了,于是马上报警。和阿良在派出所对质时,郭先生傻了眼——对方竟然拿出了一整套房屋产权手续,门牌地址和自己家一模一样。经警方鉴定,房产证上北京市建委的核发公章是真的。
而阿良看到郭先生手里同样齐备的房屋产权手续,也愣在当场。他说,2005年2月初,一位自称“郭先生”的人电话联系自己,要把其在宣武区白纸坊的房子卖给他,并催促阿良先交10万元定金,阿良则坚持不办完过户,绝不给钱。
2005年2月4日,“郭先生”带阿良去国土房管局办手续。“郭先生”把全套材料交上去后,工作人员当即受理。当天,阿良将48.5万元房款一次性交给了“郭先生”。数天后,阿良领到了房产证。
仿冒房主证件
据郭先生回忆,他在收取白纸坊房子房租时,承租人要走了他家的房产证、户口本以及郭先生的身份证。根据郭先生和阿良的陈述民警认定,租郭先生房子的人,应该就是卖给阿良房子的人。
2005年8月初,警方将涉案的申某、张某及幕后指使者——申某的男友曹某抓获。3人交代,除上述诈骗事实外,还以同样手段在朝阳、西城行骗两次,共骗得购房款20万元。在西城区,3人再次凭着假材料成功办理了过户手续。
证据显示,骗子申某等人出示给建委的身份证、房产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出售征询意见表》等全套材料均系伪造。
建委未赔房款
郭先生随后将市建委诉至宣武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其撤销,法院支持了郭先生的诉讼请求。
“要不是市建委办了过户,我不会受骗。”阿良随后也以市建委未尽审核义务为由,将其诉至宣武法院,索赔49万余元。
宣武法院认为,阿良是在建委受理过户登记申请当天交付的房款,因此,建委错误核发房产证的行为,并非造成阿良经济损失的直接原因,判决市建委返还给阿良过户时交纳的各项契税9000余元,驳回了他索赔受骗损失的要求。阿良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仍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