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能“一路狂飙”的汽车行业终于被国家发改委踩了刹车。
昨日,汽车行业热议近一年的《关于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终于由国家发改委公布实施,明确对汽车行业产能过剩的调控措施,包括控制新建整车项目,适当提高投资准入条件;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汽车和自主品牌产品;推进汽车生产企业联合重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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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出台,首次将汽车列为产能过剩行业,昨天出台的是具体的实施意见。
点刹部分车企扩张欲望
《通知》指出,由于汽车市场需求还在不断增长,部分汽车生产企业市场预期仍然较高,不断投资扩大产能,导致产能增长超过市场需求增长。这不仅会使产能利用率进一步下降,还掩盖了产业组织结构、产品结构、技术结构等方面的矛盾,影响了汽车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截至2005年7月1日,我国汽车行业已形成整车生产能力约800万辆,在建产能约220万辆,也就是说我国整车总产能将突破1000万辆。而按照主要汽车生产企业的“十一五”投资计划,2010年规划产能将大大超过预期的市场需求。而2005年全行业的产能利用率仅为71.5%,其中轿车行业72.5%。从市场需求看,2004年下半年以来,我国汽车消费增长趋于平稳,预计今后几年,消费需求增长将会保持相对稳定。如不加以引导,潜在的产能过剩将会变成现实。
鼓励发展供不应求车型
因此,《通知》指出要控制新建整车项目,适当提高投资准入条件。而针对汽车产能出现总量过剩苗头的同时,也存在着部分车型供不应求、生产能力不足的现象,《通知》指出,汽车工业结构调整要做到有保有压。对产能利用率高、产品供不应求的企业继续给予支持。
《通知》还指出了汽车业存在的产品结构调整相对滞后,技术进步和产品结构升级缓慢;自主开发能力较弱,过分依靠引进技术发展产品;零部件与整车未能同步发展等问题,提出了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汽车和自主品牌产品,对不能达到国家安全、环保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取消其相应的产品目录;对不能达到《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乘用车额外增加税收,并要尽快出台轻型商用车和大型商用车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等具体措施。
警告地方私自上马项目
发改委还强调,对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违反国家汽车产业政策和有关宏观调控文件,继续支持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汽车项目建设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业内认为,这被视为对地方私自上马汽车项目的警告。
在采购环节,发改委提倡,各级政府部门应率先采购节能环保和采用新能源的汽车,特别是自主品牌的产品,为普通消费者作出表率。另外,发改委特别强调,各地政府主管部门要把企业研发能力建设和自主品牌培育列为重要考核指标,努力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培育自主品牌产品。
此外,在针对合资企业方面,如果未按有关部门审批的生产合同生产的,甚至有可能被暂停建设分厂并暂停进行新产品公告申请。业内认为,此前某企业在新车上市3个月后就被迫停产半年之久,就是“触犯”了这一规定。
车企兼并开分厂不受限
同时,我国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数量超过100家,从2003年到2005年,前三家企业集团上汽、东风、一汽的生产集中度由49.3%下降为46.1%,跨地区、跨部门兼并重组的阻力依然很大。为此,《通知》指出,各级政府部门应该大力推进汽车生产企业之间的跨地区、跨部门联合重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支持骨干企业以产权为纽带,以产品为主线,以规模经济为目的,实现强强联合;汽车生产企业兼并其他汽车整车生产企业为分厂的不受建设分厂有关条件的限制。
《通知》的出台是为了引导中国汽车工业持续、健康发展,但是业内专家担心因此也会有负面影响产生。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发展公司首席分析师贾新光认为,目前,国内汽车行业有效产能和现实产能仍然是不足,产能调控有可能会引起负面效应,国际投资可能会被吓跑。他指出,现在已经有很多国际汽车巨头去了印度,应该值得注意。他认为目前市场以每年增加100万辆的速度发展,还是要扩大和吸收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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