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广东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获悉:根据公安部通知,2007年广东省赴香港、澳门定居各类申请的分数线已确定。
分数线共分四类:赴香港或澳门定居的夫妻团聚类分数均为182.6分,即2002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无依靠未成年人投靠亲属类为16分;照顾在港澳地区无依靠父母类为6分;无依靠老人投靠亲属类为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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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广东省公安厅将于近日向社会公布一批符合安排条件的申请人名单,敬请申请人留意《文汇报》、《澳门日报》、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网www.gdcrj.com。名单公布15个工作日内无投诉举报的,便可获安排出境定居。申请人如有疑问,请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或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咨询,也可随时来电来函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咨询。广东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咨询电话:(020)—83119147,投诉电话:(020)—831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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