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新闻-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综合

扬州实施新生育险生育费支付标准

  本报讯 (记者张宏兵)从元月1日起,扬州市开始实行新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生育费支付标准,该市劳动部门在网站上明确了顺产、难产和意外流产所支付医疗费标准。

  首次公布的标准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顺产生育医疗费为上年度平均工资的8%,即1453元,难产为12%,即2180元。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因生育引起疾病,医疗费支付标准为平均工资的2%,即363元。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而意外流产所用医疗费也将获得补助,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内流产的,为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含7个月)以内流产的为4%,妊娠7个月以上引产的为7%,分别为181元、726元和1271元。

  据了解,劳动保障部门今后将根据本地生育医疗消费水平适时调整支付标准,各县、市、区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制定相关政策。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Sogou推广服务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说 吧更多>>

相 关 说 吧

标准 | 生育 | 支付

说 吧 排 行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