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记者饶纯武 实习生周美、傅雪娟、刘洋报道:无名氏女子睡在行车道上,夜晚被出租车撞伤,经交管部门调解,出租车司机按照城镇居民的赔偿标准,对无名氏伤者先行赔付。昨日,赔付的出租车司机向记者表示,他还在静等保险公司对这一结果的认可,方能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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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17日晚8时40分,蒲喆驾驶车牌为鄂AXB746号出租车行至汉阳桃花岛小区大门前时,因没有路灯光线灰暗,只见马路中央有片杂物,蒲喆以为可以轻易过去,不料刚刚驶过,地面上发出尖叫声,蒲喆赶紧停车,发现杂物中躺着的流浪女被拖出五六米。
事发后,附近群众合力抬起出租车,流浪女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经查,伤者左腿和盆骨受伤。上月6日,流浪女伤愈出院,并鉴定为十级伤残。
事发后,交管部门认定,蒲喆负主要责任(90%),流浪女负次要责任(10%)。民警在调查时,流浪女对自己的姓名、年龄、住址一无所知,交警只得以“无名氏”表述其姓名。
据了解,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事故伤者无法明确身份的,尚未明确赔偿的参照标准。
经过汉阳交通大队主持调解,蒲喆同意按照城镇的标准进行赔偿,需支付无名氏的医疗费、后期医疗费、残疾补助等共计69629元,其中由蒲承担90%即62666.1元。蒲已实际支付38650元,后期赔付款,由武汉市救助管理站代管。
调解书还特别注明,无名氏的事故损害赔偿事宜,由武汉市救助管理站代为维权办理。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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