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年前,记者从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2006年全省共发生火灾1890起,死60人,伤23人,受灾1005户,烧毁建筑85492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1147.1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下降15.1%、37.5%、62.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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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消防部门对发生的1890起火灾调查情况来看,电气、用火不慎、放火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电气引起火灾居多,发生144起,占总起数的7.6%;用火不慎引起火灾101起,占总起数的5.3%;放火引起火灾26起,占总数的1.4%;其余依次为:违章操作占总起数的1.0%,玩火占总起数的0.9%,自燃占总数的0.6%,吸烟占总起数的0.6%。
从起火场所上看,房屋、交通工具火灾居多,其中房屋火灾最多,引起火灾360起,占总起数的19.0%;其次为交通工具,引起火灾24起,占总起数的1.3%。
从行业类别上看,商业、工业、社会服务业发生火灾最多,商业发生火灾36起。占总起数的1.9%;其次,工业发生火灾24起,占总起数的1.3%;再次,社会服务业发生火灾15起,占总起数的0.8%。
从火灾发生的时间看,12时至14时、14时至16时、零时至2时时间段发生火灾最多,12时至14时发生火灾68起,占总起数的3.6%;其次为14时至16时,发生火灾59起,占总起数的3.1%;再次为零时至2时,发生火灾57起,占总起数的3%。
公安消防部门提醒,要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注意生活取暖、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并积极发现和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同时,贵州消防教育馆长年免费为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学习和体验消防安全知识,联系电话:0851—3990050。
作者:刘兵 杨磊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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