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芸通讯员宋栽)短短5个月的时间里销售假烟十几万余条,市场金额高达人民币1900余万元。这起沪上特大的假烟大案日前经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王国能等六名嫌疑人有期徒刑15年至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做个体生意的王国能和一直做制贩假香烟勾当的孙建国两人,在2005年4月一次打牌时,谈起做假烟生意,之后王国能负责烟丝等原料,由孙负责印刷工作,主要生产“南京”和“苏烟”这两种烟的系列产品。王、孙二人先后租借本市沪太支路、机场西一路两处住房,伙同曹某等六人人设立包装制假窝点和销售点。经查实,5个月间,他们总计销售假“兰苏烟”8万7千余条,假“礼品苏烟”、假“苏烟”、假“铁盒苏烟”各2000余条,假“大礼猫”、假“塑中华”等共400余条,总市值19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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