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曾四丹通讯员胡思进)从2006年12月20日开始,市工商部门以维护元旦、春节市场秩序和市场消费安全,严厉打击各种不正当竞争和欺诈行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已全面展开,以确保节日市场繁荣,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工商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节日专项整治有三个内容:一是加强食品等重要商品市场监管,切实保障节日市场消费安全;二是严厉打击各种不正当竞争和欺诈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维护旅游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在节日期间,市、县工商部门把与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防寒用品作为监管的重点,尤其把肉、禽、菜、蛋及水产品、饮料、酒类等节日食品和儿童食品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严厉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过期霉变以及利用工业化学原料加工有毒有害的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节日期间零售商促销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虚假打折、虚构事由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等不正当竞争,以及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针对桂林节日旅游旺盛情况,工商部门将加强旅游市场巡查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重点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欺诈和诱导游客购物消费的行为。
到2006年12月29日,市、县工商部门已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2起,查获不合格食品、饮料310公斤,发水肉禽750公斤,查处不正当竞争和欺诈行为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