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沈阳市某中学的两名高中生在通过交通岗时,闯红灯后不服管制,并当街将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皇姑大队交警李栓良打伤。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日前认定高中生杨某、张某犯妨害公务罪,但因情节轻微及已赔偿损失等原因,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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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22日,李栓良在皇姑区泰山路交通岗执勤,见几名高中生并排闯红灯便大声阻止。不料两名学生对其进行殴打,造成右眼钝挫伤、右眼眶内壁骨折,法医鉴定为轻伤。
去年11月,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以打人者杨某、张某犯妨害公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主持调解,杨某、张某均赔偿了李栓良一定金额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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