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艳通讯员杨川)近年来,我省积极建立起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较好地解决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截至去年年底,全省共受理农民工举报投诉案件7193起,专查立案5802起,分别比上年下降40%和51%;涉及农民工8.4万人,工资金额为2556万元,分别比上年下降33%和54%;由此引发的突发事件也下降了75%。
从2003年起,我省先后出台了《陕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等法规。2004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这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施行的第一部关于工资支付的地方性法规。同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高度重视农民工举报投诉接待处理工作,建立了领导接待日制度。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领导在每月20日受理农民工投诉,还在网络上开通了厅长信箱。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负责人也在固定时间受理农民工举报投诉。此外,我省每年都要组织开展一两次大规模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全面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和公路、铁路施工的总承包、分包企业,加强对项目部和自然人身份包工头的管理,督促由项目部直接给农民工发工资,优先保证给农民工结算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