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劭彦)最近,不少市民问:贷款和公积金不在同一家银行,比如按揭是在建行办的,公积金账户的开户行却是工商银行,这样能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吗?答案是不可以。
建行厦门分行的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公积金账户和按揭必须两者都在建行才能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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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人提出的一个问题是:公积金在建行、贷款在其他银行,能不能把房贷转到建行来?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www.xmgjj.gov.cn)上,记者看到,这种做法也是不允许的。
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组合贷款,不能办理转按或加按业务。而且,如果委托人有两笔或两笔以上的住房贷款,就只能选择其中一笔办理委托提取还贷,并且必须优先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提取的日期是每月2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建行规定的还款日却是每月15日,这会不会有什么影响?建行方面表示,虽然规定的还款日是每月15日,但现在建行的房贷都已经设定了宽限期,在月底之前还款,都不算逾期。所以办理了委托手续的借款人,只要在月底时查询一下自己的代扣账户,余额不够交月供的及时补上就行,用不着总去查钱到了没有。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市民如果还有疑问,可以拨打电话5104492或者登录中心的网站咨询,中心将根据咨询者的具体情况做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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