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 余皓 通讯员 潘育杰 夏汉萍实习生刘小娟)“你打官司我包赢……”红安男子刘某在代理一起离婚案时如此吹牛,最后兑不了现,只好伪造了一份判决书。昨日,刘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被江汉区检察院批捕。
刘某今年33岁,1998年曾在黄冈市办了法律工作者执照,2002年后就未年审了。去年3月,他在江汉区法院门口碰到郭某,郭某因与妻子李某感情不合要离婚。刘某自称是“律师”,和法官很熟。他拍着胸脯向郭某保证:“只要你让我代理,一定会让你满意。”
随后,刘某和郭某约定,先收取1300元代理费,官司胜诉了,再收余款1400元。谁知,因李某下落不明,法院暂未立案。郭某多次催促,刘某只好谎称已立案。
一晃到了9月,郭某见还未收到判决书便有些急了。刘某知道再不解决便有些棘手了。同月17日,他找人伪造了一份江汉区法院的判决书并加盖了假公章。郭某见到判决书后很满意,“法院”不仅判决准予离婚,还对财产进行了合理分割。
随后,郭某手持判决书,兴冲冲地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财产分割。法官按文号一查,发现判决书纯系伪造。
法官当即报案,同月27日,刘某被刑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