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1月5日电备受各界关注的石家庄交通肇事二次碾轧致人死亡案审理终结,5日上午案犯马英豪被执行死刑。
电子眼留下“二次碾轧”铁证
2005年12月27日晚10时许,28岁的专职司机马英豪酒后开着本田车在石家庄青园街撞倒一行人后,掉转车头对倒在地上的伤者进行“二次碾轧”,又拖着被撞者继续行驶约30米,整个过程前后不过一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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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终审被判死刑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去年12月29日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英豪死刑。河北省高院新闻发言人表示,马英豪案可清楚地看到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升级为故意杀人案的过程。我国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法定最高刑为7年,可马英豪再次碾轧致人死亡,他要承担故意杀人罪的法律责任。对于这种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而且情节、后果均特别严重的刑事犯罪,必须依法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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