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雨绸缪说保险(四)
保险合同的条款
第一,保险责任条款。它规定了保险公司承担的责任,也就是投保人购买保险可以获得的保障。
第二,责任免除条款。它约定保险公司不进行赔付的情况。比如,一般保险合同都约定无照驾车属于责任免除,即被保险人如果因无照驾车发生意外,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
第三,保费条款。投保人需要看清保费缴纳方式、期限和额度。投保人一定要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保费缴纳方式和期限。
此外还需要看看费率表,根据自己的年龄核实自己的保费额度。
第四,保费金额条款。这是保险公司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赔偿的限额。投保人需要注意:有的保险合同对不同的保险责任有不同的赔付金额。
第五,现金价值条款。这是人身保险合同中的重要条款。长期人身保险合同往往具有现金价值,也就是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中途退保可以得到的退保现金。一般而言,现金价值不等同于所缴纳的保费,往往少于保费。而且,退保时间越早,现金价值就越低,现金价值和保费之间的差额就越大,部分保险合同甚至约定退保时现金价值为零。
第六,犹豫期条款。保险合同一般都会约定犹豫期保护投保人利益,就是投保人在犹豫期内(比如一周)发现所购保险不合适,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退还收取的保费。
展会时间:2007年1月26日 —— 2007年2月1日 9:00-17:00
展会地点:中国.广州.锦汉展览中心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
(凭此部分参观金融展可获取纪念品一份,每日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详情请登陆http//www.jinbohui.cn